臺北市地方法規解釋令
- 法規項目
- 109年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獎勵與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2項獎勵得同時申請
- 108年 實施者是否可提出鄰地畸零地調處申請
- 106年 有關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規定所稱之山坡地
- 106年 關於都市更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4條規定執行疑義
- 105年 涉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最小建築單元面積不得小於46平方公尺(約14坪)之限制
- 105年 實施者辦理捐贈開闢計畫道路部分,其送審資料是否須檢附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永久使用同意書等相關事宜
- 103年 自劃更新單元與更新地區合併為一個更新單元範圍申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涉及跨街廓情形之相關疑義
- 103年 核准自劃更新單元與本府公告之更新地區合併為一個更新單元範圍申請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涉及跨街廓情形之相關疑義
- 103年 舊違章建築戶核計之樓地板面積調整及更新案適用時點
- 102年 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得否由實施者與他人共同擔任起造人
- 102年 估價報告揭露門牌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
- 101年 民眾可否申請指定日期之權利證明文件
- 101年 臺北市政府接受民間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或都市更新事業回饋捐贈公益(共)設施辦理原則
- 100年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之1規定是否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5條規定辦理
- 100年 實施者申請容積移轉之適格